广东省吉林商会入会须知
为规范管理及明确会员的权利和义务,依据《广东省吉林商会章程》,按照进出自由的原则,特制定本须知:
一、会员条件
1.诚信经营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。
2.热爱家乡,热爱公益事业。
3.有实力、有条件、有时间参与商会建设。
4.社会形象好,主动承担社会责任。
5.企业正常经营三年以上,
6.在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。
7.能按章程规定承担缴纳会费等应尽的义务。
8.根据商会发展要求特别邀请。
二、会员发展途径
1.申请加入商会,且找到推荐人。
2.会员推荐。
3.本商会推荐。
4.各市(州)分会推荐。
5.其他。
三、入会流程
1.会员、商会(分会)推荐
2.资料提交(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、机构代码证复印件、企业简介、身份证复印件、个人一寸彩照2张)
3.填报《广东省吉林商会入会申请表》
4.商会秘书处赴申请人企业实地考察
5.由商会秘书处提交理事会讨论通过
6.按规定缴纳会费,即成为商会正式会员。
四、享有会员权利与义务
权 利:具有本商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参加本商会的活动;获得本商会提供无偿、有偿服务优先权;对商会工作的批评和建议和监督权;入会自愿,退会自由。
义 务:遵守本商会的章程,执行本商会的决议;维护本商会的合法权益和声誉;完成本商会委托的工作;按规定交纳会费;向本商会反映情况,提供资料。
五、商会为会员提供服务
1.加强各方面沟通,发挥商会桥梁作用,为会员提供交流平台,疏通发展渠道。
2.组织会员企业招商引资、商务考察,帮助会员企业实现项目对接,提高会员企业市场竞争力。
3.组织企业参加培训教育、考察交流,建立会员长效培训机制,利用商会平台推介会员企业,提高企业形象,提高企业影响力。
4.商会为会员企业提供法律服务,组织会员企业参与公益 事业。
5.利用商会网站、微站、大型会议、活动积极宣传会员企业,进一步树立广东省吉林商会会员良好的社会形象。
6. 对商会优秀企业、优秀企业家,优先推荐国家、省、市评优评先活动。
六、 会员纪律
1.积极按时参加商会举办的各种会议、活动,如有紧急事情不能参加,应事先与秘书处联系或派他人代替参加。
2.会员应自觉维护商会的良好形象与和谐大局。
3.会员应依法经营,廉洁自律,自觉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和商会章程的规定。
七、 会费缴纳制度
1.新会员身份确认,以会费确认到账为准,该到账日即为会费缴纳日。
2.会员应按标准、全额自觉按时续费,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续费,应向商会秘书处提供出具延时续费的书面申请,经会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后,按要求及时补缴。
八、会员级别及会费标准
会长 |
执行会长 | 常务副会 长 |
副会长 | 常务 理事 |
理事 |
会员 |
100,000 | 80,000 | 40,000 | 30,000 | 10,000 | 5,000 | 3,000 |
监事长 | 监事 | |||||
40,000 | 3, 000 |
说明:商会会费按届缴纳。入会满一年,且企业发展状况良好,可以申请更高级别职务。
九、会员退会制度
1.会员自愿退会,应提出书面申请,终止会员资格需要在商会内公示,所缴的会费不予退还。
2.除特殊原因外,会员不按时交纳会费,视为自动退会,并将退会情况在商会网站上予以公告。
3.不履行会员义务或从事各类非法活动等行为,商会将通过有关程序对其实行强制退会。
商会地址: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一路48号吉林大厦8楼
电 话:020-87655007
网 址:http//www.gdjlsh.com
广东省吉林商会
2018年5月2日